(时事)吓懵!女子别墅收房才一年,被催缴13万元天价物业费
来自湖北武汉的陈女士最近收到天价提醒,要求她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共计13万元。陈女士说,她才收到房子一年,应该只交5000元的物业费。
据了解,陈女士所购房产于2014年交房,但其别墅存在严重漏水等质量问题,故未签字验收。
陈女士说:“有几处泄漏,泄漏严重。以前房子没办法收,因为质量有问题,没法住。”
直到2019年7月,陈女士完成了房屋的装修,才办理了该房屋的收楼手续。陈女士认为,从那时起缴纳物业费是合理的。
对此,物管表示,根据合同,陈女士应支付拖欠五年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物业费自约定交房日期次日起收取。业主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支付物业费。”
律师认为,是开发商造成了交付延迟,物业管理不应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而应该向开发商收取物业费。
目前双方都在等待具体的仲裁结果。
标题:(时事)吓懵!女子别墅收房才一年,被催缴13万元天价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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