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刊宪并即时
本篇文章573字,读完约1分钟
6月30日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于3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报刊登,并将于今晚11时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0日通过了《香港国家安全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协商后,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国家安全法》是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制定的。《香港国家安全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颁布实施。有关公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并于30日晚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这项立法的目的是有效防止、制止和惩罚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与外国或外国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它针对极少数罪犯,保障绝大多数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和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当香港居民适当行使这些权利时,他们不必担心违反国家安全法。
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应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较早前,香港特区政府的警务处和律政司已开始筹备成立专责部门。随着香港《国家安全法》的生效,警方将于7月1日成立国家安全部,处理相关工作。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尽快成立,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
编辑陈秋实
标题:(时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刊宪并即时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