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自己无力抚养、孩子父亲拒绝承认……女子活埋刚出生的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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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父不肯承认自己出生,又觉得养不起孩子,南京溧水的一个女人,去年5月把刚出生的男婴埋在玉米地里。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位官员说,虽然杨当时面临困难,但他选择将新生婴儿埋葬致死,这充分反映了他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生命的漠视...
和已婚男人生孩子,对方拒绝承认
杨,33岁,【/s2/】因赌博欠了很多债,与前夫离婚。离婚后,杨仍然住在她前夫在丽水的家中。
2018年9月,杨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王。王告诉杨,他的婚姻不幸福,他要离婚。之后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左右。
10月初,【/s2/】杨回到丽水前夫家中,发现自己怀了王的孩子。对于这件事,她从来不跟前夫说,也不跟发现她姿势异常的母亲搪塞,只跟王说。杨说他不想要孩子,想打掉孩子,但王告诉她四五个月后再打。如果是男孩,她就会出生。
杨在法庭上说王的态度让她无法接受。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又联系了王,发现电话打不通,发微信的对方也没有回复。
过了一会儿,【/s2/】王在微信上告诉杨,孩子不是自己的[/s2/】。这深深地伤害了杨,所以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证明这个孩子是他的。
法医鉴定死因是鼻、口、压缩腔被泥土堵住
2019年5月30日凌晨四五点,杨觉得自己可能要生孩子了。上午10点多,带孩子上学参加活动的前夫突然回到家,杨赶紧打车来到丽水永阳街附近的拆迁现场。这里人很少,所以她在路边的地里生了一个男婴。
本案审理过程中,杨在法庭上受到公诉人的讯问,称没有听到孩子的哭声,也没有看到孩子的举动。“听天由命!我想既然是这样的结果,他死了就是死了。我救不了他...我现在连自己都救不了,”杨说,他用手在玉米地里挖了一个洞,把小男孩埋了。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杨在此前多次供述中表示想再见孩子一面,于是摘掉了遮盖头部的泥土。这是孩子突然动起来了,嘴巴在动,鼻子在呼吸,口水从嘴里流出来。但因为害怕,她用土盖住孩子的头和脸,把土紧紧压在孩子的各个部位。
第二天,杨又回到这里,把男婴的尸体搬到附近寺庙附近的灌木丛中重新埋葬。
根据检方起诉书,【/s2/】经法医鉴定,新生儿死于有人用泥巴堵住口鼻、压迫颈部造成的机械性窒息。【//】2019年6月1日,侦查员在溧水区白马镇抓获被告人杨。
他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仍然责怪他的前夫没有帮他还清赌债
在过去的供词中,杨曾经说过,生完孩子就准备把孩子送人。
但检方指出一个值得注意的情节:【/S2/】10月份怀孕期间,杨没有去医院,也没有为孩子的出生做任何准备。因此,公诉人认为,杨所说的把孩子生下来送人或去找王一说,这两个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在法庭调查的质证中,有证据表明,【/s2/】经法医鉴定,王确实是被害男婴的生父。
在审判过程中,杨说他知道自己错了,并为自己的父母和两个孩子感到难过。但她也有点激动地说:“如果不是他(前夫),也不会造成我今天的局面。如果他帮我还债,我今天就不会这样了。”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对生命的蔑视最终导致了案件的发生,她将为自己的非理性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法院:无知的法律,生命的MoMo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杨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杨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从宽,可以从轻处罚;杨别无选择,只能杀死自己的孩子,背景是亲生父亲拒绝对此负责,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仍与前夫生活在一起,不得不向前夫隐瞒。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杨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已经悔过,可以从轻发落。这些辩护意见都得到了公诉人的认可,并指出杨是非婚生子女,因经济困难杀害了孩子,孩子的生父不认可等。,他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受到限制,是故意杀人罪中的一个轻微案件。
法院认为这些意见是基于事实的,因此采纳了这些意见。
同时,法院指出,杨作为一个负完全刑事责任的成年人,在分娩时客观上处于困境,但正是他自身不良的生活观念和赌博习惯使他陷入困境。而且还有其他的方法可以摆脱困境,而杨选择将新生的婴儿埋葬至死,这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生命的陌陌。
考虑到杨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编辑|刘冬妮
标题:(时事)自己无力抚养、孩子父亲拒绝承认……女子活埋刚出生的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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