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南京一男子购买毒品被判死缓,曾为购毒把妻子交给上家当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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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每年这个时候,江苏各级法院都会对涉毒犯罪进行集中判决,今年也不例外。6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视频开庭,判处5起毒品案件20名被告人死刑,其中判处死刑1人,判处死缓5人,判处无期徒刑5人。
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被告人李贵鲜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李贵鲜经调查发现,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李贵鲜通过他人为毒品交易寻找住所,并安排他人将毒品从云南、贵州运往南京。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贵鲜曾安排3名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情节特别恶劣。经调查,李贵鲜参与贩运和运输海洛因,金额近5000克。
6月24日,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贵鲜死刑。
法院裁定,被告人李贵鲜犯销售、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贵鲜贩毒运输案涉及的其他被告人中,4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被告坤鹏因购买毒品将妻子作为人质,被判处死缓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另一起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坤鹏买卖毒品,甚至将妻子挟持在云南毒贩手中。经调查,2019年7月24日,经销商在控制了被告人坤鹏的妻子后,将药品从云南快递到江苏省丹阳市的一家批发超市。
7月28日,坤鹏前来提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警方从快递包裹中查获72包甲基苯丙胺,净重1990.14克。
6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毒罪判处被告人坤鹏死缓。
七名向国外走私毒品的人被判重刑
此外,被告人高闯等七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是典型的跨境长途贩毒案件。毒品主要来自缅甸,贩运方式包括飞机、铁路、汽车等交通工具,甚至包括邮件和人类持有毒品。这7人中,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4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毒品犯罪要依法严惩。重点严惩走私、制毒、散装销售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对于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侦查、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情节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职业毒品犯、累犯、毒品累犯等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重刑的,应当依法坚决判处死刑。近五年来,南京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的重刑率接近18%,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高出10个百分点。
编辑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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