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六部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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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网站,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认为,要提高地位和待遇,让农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威望。
《意见》提到要创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一、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地核定教职工编制,并适当向小型农村学校倾斜,按班级教师比例和学生教师比例相结合进行核定。鼓励地方政府在符合现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流动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时向农村倾斜。
▲6月4日,贵州90后农村教师彭有星在辅导一名学生做课堂练习(数据图)。
《意见》指出,要挖掘潜力,调整农村学校设置,规范农村学校人员管理。加强对农村教师编制和使用的效能评估,严禁侵占、挪用、截留农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用人。
《意见》提出要畅通城乡一体化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流向农村学校;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农村教师;拓展职业成长的渠道,让农村教师实现更广阔的发展/0/房。
《意见》明确指出,农村教师应通过提高自身地位和待遇来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完善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荣誉制度,国家继续向在农村学校任教30多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奖项、评比中,都偏向于农村教师。
《意见》还指出,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优化制度和人文环境,为农村做出贡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政策和措施得到落实。
标题:(时事)六部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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