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一伙人白天开饭店,深夜挖地道窃数十件珍贵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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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老街,小吃店都显得那么温馨。
然而,在这个看似平静的小镇上,一群人在地下掀起了波澜......
他们针对陕西、山西一些县城的古塔,在附近租房开饭馆,白天假装做生意,晚上在店内朝古塔方向挖地道,企图找到地宫,盗取文物。
白天开酒店,深夜偷文物
偷了三座古塔,获得了几十件珍贵的文物
汾河和渭河是黄河的两条支流,水深土厚,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明,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地区活跃着许多盗墓贼。他们一次次把手伸向古墓、壁画、佛像,甚至发展成家族式、工业化的盗墓贼。
魏永刚就是其中之一。这名52岁的男子因盗掘古文化遗址被山西省新疆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减刑后,2011年1月获释。
出狱不到半年,他又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瞄准了陕西省兴平市的清范寺塔。
古人在造塔时,往往会在塔顶或地宫放置珠宝、佛像、佛经甚至遗物。魏永刚等人针对这些文物。
2011年7、8月,魏永刚安排赵(在逃)在陕西省兴平市北街清范寺塔附近租住私房,并安排被告魏淑君以“做蛋糕”为幌子,找人在通往清范寺塔的房子上打一个洞。最后,一座银阿育王塔、一座石塔、一口铜棺材和一个玻璃瓶在塔的地下宫殿里被盗。
2013年11月,魏永刚和张建勇(已死)来到陕西旬邑县,合谋盗走北宋嘉佑四年修建的太塔。张建勇在太塔附近租了一套私房,以经营馒头店为幌子,安排被告魏国玺、魏淑君、祁安信挖坑。
与此同时,魏永刚用经纬仪定位并指引挖洞方向。一个月后,太田地宫被打开,魏永刚和张建勇在地宫偷走卧佛、铜棺(含银棺)、玻璃瓶(含疑似文物)、小佛像等文物,离开案发现场。
▲盗金棺
▲盗铜棺
▲被盗石棺
2015年初,魏永刚、刘维忠(在逃)和董中杰(已死亡)讨论了陕西省宾县(现滨州市)标志性建筑宾塔(又名开元寺塔)被盗一事。
魏永刚等人租了一间门面房。经过简单的装修、营业执照和服务员招聘,同年4月底,名为川香餐厅的餐厅开业。每天晚上10点左右,魏国熙等人从酒店卫生间旁边的地上往宾塔里挖洞,把挖出来的土装在塑料编织袋里,凌晨4点左右用汽车运走。
10月,他们打开宾塔地宫,盗走石棺、金棺、银棺、青铜棺、镀金棺、铜镜、疑似文物等珍贵文物。
经查,该团伙除盗走二级、三级、一般文物数十件外,还盗走了花形镀金金银棺、双凤形镀金金银棺、石塔、阿育王塔等4件一级文物。
相同的工作方式,相似的生活轨迹
被告有一些狱友和亲戚
据处理此案的咸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院副厅长彭涛介绍,除了上述3起成功案例外,该团伙还有4起失败案例:2011年,陕西省浦城县双塔之一的回车寺塔;2013年,陕西岐山县太平寺塔;2014年,山西代县阿育旺塔;2016年,山西省运城市东郭村墓地。
前两个箱子是在打开地下宫殿后被发现的,空里面什么也没有;第三种情况是没有发现地宫;第四次作案用了很长时间,直到魏永刚等人被捕,没有发现文物。
“这伙人惯用的作案方法是先就地检查,然后在目标附近租房子,打着跑小吃店的幌子挖洞偷文物。案子完成后,洞内会回填泥土,有时小吃店还会继续经营一段时间进行清理。”彭涛介绍道。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看了该案的判决书,发现23名被告分别为60岁以上、70岁和80岁。其中,3人主要从事组织、指挥海盗活动,或者倒卖文物;70后主要从事倒卖文物,少数参与盗版活动;80后有11人,全部直接从事偷猎活动。
23名被告人大多受过小学、初中甚至文盲教育,其中13人有犯罪记录,包括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盗窃罪、隐匿、隐瞒罪等。他们第一次被判刑是在2000年左右。
检察官也证实了这一点。据彭涛说,许多嫌疑人和魏永刚曾经是狱友,魏永刚关注的是他服刑期间遇到的狱友,或者是同村的亲戚。“考虑到是否是累犯和量刑,我们也督促公安机关积极收集相关的判决材料。”彭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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