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开火锅店装修被指抄袭,郑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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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瑞安火锅店抄袭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7月18日晚,成都后塘火锅在其官方微信号中发布“尊重原创,拒绝抄袭!后塘老火锅给瑞安先生的一封信”。指出瑞安在宁波投资的一家名为霍凤祥的火锅店,无论是设计风格、装修细节还是产品装载量,都与后堂火锅几乎一模一样。对火锅店的谴责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讨论。
19日下午,瑞安在其个人微博上转发了霍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凤祥)的声明,附文称“如有侵权,将立即整改,绝不姑息”。霍凤祥在声明中表示,霍凤祥总部对此高度重视,已与专业法人、行业设计师及相关机构沟通调查。如果调查显示,霍凤祥的装修风格构成侵权,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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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报告的
7月18日晚,四川省成都后塘老字号火锅店发文称,著名演员瑞安开的霍凤祥鲜锅店装修风格涉嫌抄袭其火锅店,并表示其投资宣传册直接使用成都后塘老字号火锅店的真实生活地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我们店2019年12月底开业。花了两年时间构思装修风格。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抄袭了。”成都后塘火锅负责人袁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顾客不断向他们反映,宁波有一家装修风格与后塘非常相似的火锅店,问是不是他们开的。经询问,袁先生发现这家店在设计风格、装修细节、各种软装甚至产品装载量等方面都与成都后堂老火锅高度相似。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霍凤祥鲜火锅(以下简称“霍凤祥”)和瑞安,但尚未收到回复。
都是复古装修风格
牌匾和其他细节的设计类似
记者在成都后堂老字号火锅店(以下简称“后堂老字号火锅店”)看到,这是一家以三四十年代成都老字号市场为背景的火锅店,全店配以红蓝两色。店里有个小菜市场,旁边有个旗袍照相馆。走进用餐区,上面挂着各种招牌,如“权叶昌”、“京广国货”的牌匾场景和“请告诉四川人用国货”的横幅,还有“江楼水饺”、“正兴源川菜”、“莲花丹丹面”等成都老招牌,还有“毛都章”、“鸭肠里”、“黄喉孙”、“汉源花椒”等火锅
根据后塘老火锅下发的文件,霍凤祥店大如整体环境,复古装修风格,小如地板格局。吊牌和餐具细节的文字和后堂老火锅一样,服务创意和摆摊都一样。连材质设计都用了同样风格的字体,成了后堂老火锅的“翻版”。就连品牌的对外宣传手册也是用店里的真实照片。
在袁先生提供的霍凤祥宣传册中,记者看到“霍凤祥品牌手册2020展示方案”中的匾额、吊灯、餐具所拍摄的画面,与后塘老火锅店的真实场景完全吻合。这本手册有53页长。文末预计2020年全国签约50家,2021年新签约180家,2022年国外开店。
据霍凤祥品牌管理官方微博,7月18日,世界第一家霍凤祥店在宁波开业,店主是瑞安。在此之前,已经有几十位明星为开幕式倒计时拍摄了短视频。
虽然是18号开业,但霍凤祥之前已经开始试运营了,过去30天的公众评论里有78条评论。记者从评价图中看到,整体装修风格和后塘老火锅很像。霍凤祥还用红蓝调,还原了三四十年代的市场场景。店里还有一个小菜市场,送餐口也是市场摊位。就连创意服务人员也扮演了上个世纪卖烟草的角色。最相似的细节在于牌匾的设计,包括“江楼水饺”、“六镇照相馆”、“辛集果园”和“李记肉店”。餐具也是用刻有店名的木制方盒制成的。
被曝抄袭火锅店排在最前列
【/s2/】装饰设计已取得工作登记证【/s2/】
众所周知,后堂火锅位于成都太古里附近,在成都小有名气,长期位居成都火锅流行榜前列。
据袁先生介绍,在装修前期,他们挑选了一个有十几年行业经验的资深团队,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确定设计稿。店铺和品牌的设计成本高达几十万元。“在火锅店的初期装修完成的时候,因为对实际色彩不满意,我们所有的员工都投入了战斗,一起粉刷墙壁,修改配色,最后出现在这种强烈的红蓝配色中,既传统又新潮。老成都风。”
袁先生说,在发现这一事件后,他们一直试图通过各种方式与瑞安联系,希望与瑞安沟通,但他们发送的所有消息都丢失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我们希望瑞安作为公众人物能够共同维护原著,而我们最担心的是,如果我们不发出任何声音,唐浩的老火锅很有可能成为被指责的抄袭者。”
为了保护整个团队的努力,袁先生之前已经申请了两份工作登记证。根据注册号为川左登字-2020-f-00099770的注册证书,后塘老火锅的申请及产品设计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是成都世纪佳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登记号为川左登字-2020-j-00100634的登记簿记载,戴是后塘老火锅室内装饰设计、软装设计的作者,版权所有成都世纪佳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份申请均由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注册,注册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霍凤祥和瑞安,但尚未收到回复。瑞安所在的经纪公司北京振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事宜联系霍凤祥”。
律师兼火锅店顾问:
涉嫌侵犯版权
这样的“店面复制”是否构成侵权?河南玉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健认为,是否构成侵权,取决于“权利”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后塘老火锅的平面设计和产品设计都经过了出版和注册的过程,也有相关的注册证书,所以这个“作品”受知识产权法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人们认为自己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接触的混淆行为。
“在瑞安开的火锅店,后塘火锅的平面设计、装修风格、室内装修方式在招商手册中被广泛应用,容易让广大消费者产生困惑,会降低社会对原作的评价,产生负面影响。只是因为后者的火锅店刚刚开业,这种侵权的影响并没有扩大,但本质上并不影响构成侵权的事实。”傅坚表示,他可以尝试与对方火锅店谈判,寻找合作方式,实现“合作共赢”。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此外,太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表示,对比两家火锅店的照片,不存在侵犯版权问题和不正当竞争。“这似乎只是一样的怀旧风格,没有办法主张独占权。虽然从风格定位上不可能通过法律寻求保护,但可以看出里面的个别素材是否构成作品。”黄春海认为,如果将后塘火锅的照片应用于招商手册并向社会公布,可能构成侵权。
后塘火锅法律顾问、四川恒宗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江衡告诉记者,仅仅从装修风格上寻求法律保护是不现实的,但霍凤祥和后塘火锅不仅装修风格相同,很多设计细节和创意点也是如此。“我们在装修上花了很多心思。这两家店太像了,再加上他们促销活动中用的我们店的一些照片。接下来,我们要从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角度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编辑莫·黄妮娜·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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