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被驳回!
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公司)作为国内白酒行业的领先品牌,围绕五粮液申请了多个防御性商标。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五粮液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经审理,法院认定五粮液公司申请的“七粮液”商标与他人商标类似,维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七粮液”商标未注册的裁定,驳回五粮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发现,近年来,五粮液公司为了防止被“傍名牌”,多次进行商标保卫战。2019年5月,经过6年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重审了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和“九粮春”酒类产品构成五粮液集团“五粮液”和“五粮春”商标侵权的判决,责令滨河集团赔偿五粮液集团损失900万元。
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
两次被法院驳回
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2011年1月,五粮液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原商标局)申请注册编号为9047717的“七粮液”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经初审后于1284期公布。在《商标公告》中,被指定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烧酒、酒和酒(饮料)
2007年和2008年,权利人高向原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号6669572“中园七两室一图”,商标号6283201“中园七两室一图”,商标号6652521“中园七两室一图”
高认为争议商标与被引用商标相似,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2012年11月20日,原商标局裁定该争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五粮液公司不服裁定,于2012年12月18日向原商业评估委员会申请复核。
2014年2月24日,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和被引用商标构成2001年实施的《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因此,前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有争议的商标不被批准注册。
五粮液公司不服裁定,认为争议商标和被引用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商标“五粮液”是驰名商标,需要对有争议的商标进行注册保护。高及其控制的一家公司在酒类产品中突出使用“七粮液”商标,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其侵权。高对有争议的商标提出异议,以继续在市场上“站在名牌旁边”。五粮液公司起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责令原TRAB作出新的裁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应当适用2001年《商标法》。争议商标和被引用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五粮液公司与高关于“七粮液”商标的民事侵权诉讼与争议商标是否应当注册没有直接关系,五粮液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高对争议商标的异议是恶意的。因此,五粮液公司的上述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五粮液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五粮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和被告的裁定。
北京市高级法院认为,本案争议商标由中文“七粮液”构成,被引用商标均为含有“七粮液”汉字的图文结合商标,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近似商标。
商标注册人对其申请注册的不同商标享有独立的商标权。五粮液公司的“五粮液”商标是驰名商标,不一定“七粮液”也是驰名或可以注册的。五粮液公司与高关于“七粮液”商标的民事侵权诉讼,与争议商标是否允许注册没有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北京市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九粮液”和“九粮春”被判侵权
五粮液赔偿9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五粮液公司围绕五粮液开展维权之路已有六年。
2013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九粮液、九粮春案件,通过审理,并于201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和“九粮春”酒类产品不侵犯“五粮液”和“五粮春”的商标权。
五粮液集团不服一审判决,于2014年2月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于2016年5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和二审均败诉时,五粮液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11月,五粮液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该案应予审理,暂缓执行原判。
2017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九粮液”和“九粮春”案件。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九粮液”、“九粮春”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滨河集团使用的标志是“滨河九粮叶”、“滨河九粮春”,其中“滨河九粮叶”、“滨河九粮春”的字较小,而“九粮叶”、“九粮春”的字较突出。与“五粮液”和“五粮春”相比,涉嫌侵权的商标“九粮液”和“九粮春”只有一个字的区别,区别是两个代表数字的字符。考虑到“五粮液”和“五粮春”系列商标的受欢迎程度,“九粮液”和“九粮春”的使用很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的混淆和误解。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滨河集团停止生产销售标有“九粮液”、“九粮春”字样或者突出“九粮液”、“九粮春”字样的酒类产品。滨河集团向五粮液集团支付赔偿金共计900万元。
编辑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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