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厅官王敬先受贿细节:下属用公款2700余万为其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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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批准为“小官吏大贪模范”、长期在黑龙江森工系统工作的王敬先被判处无期徒刑。
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郑恩生刑事裁判贪污贿赂罪一审》披露了王敬先的部分贿赂事实:原黑龙江省林口市国有重点林业局局长郑恩生利用公款2700多万在京为王敬先买房。
“我觉得位置挺合适的,广场也不大。这房子240多平米,价格合适。”郑恩生在供词中说,这里的房产靠近王敬先儿子的单位,不显眼,对王敬先影响不大。当时,王敬先说他想借钱买房,但他从来没有拿钱的意思,所以郑恩生主动说他先用单位的木材销售款买房。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郑恩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1800万元。郑恩生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典型的“小官贪,依山吃山”
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敬先,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黑龙江海林人,1978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柴河林业局副书记、局长,牡丹江市森林管理局委员、副局长,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森林资源管理局局长、局长,省森工总局(中国龙江森工集团公司)副书记、局长(总经理)等。2018年4月调任省委书记、省贸促会会长,同年9月接受调查。
【/S2/】2019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局下发了王敬先“双开”通知。据说王敬先无法无天,滥用职权,逃避监督。在柴河林业局任职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个人挪用公款数额极大,是“官小贪大”的典型;他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和木材管理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是“依山吃山”的典型。
2020年7月3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近日,省农垦中级法院以贪污贿赂罪判处原省委书记、省贸促会会长王敬先。王敬先因腐败被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被单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王敬先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从判决,不会上诉。判决现在生效。
记者注意到,王敬先案涉及前下属郑恩生用公款为其买房一事。
据公开信息,郑恩生,男,1962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原黑龙江省林口市国有重点林业局局长,2018年11月被调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发现,被告郑恩生于2016年底至2017年初,为获得该单位当时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照顾,委托财务部出纳陈某某从林口林业局木材销售账户和粮食补贴(备注:林口市重点国有林业局前身)中提出共计2702.5万元,并汇给一家房地产公司
超过2700万的公共资金被用来给领导买房子
鉴于为王敬先买房的事实,上述一审判决也披露了更多细节。
根据郑恩生的供词,大约在2016年12月初,王敬先叫他去北京帮儿子看房。当时,他感兴趣的房子在国家林业局附近,王敬先的儿子在国家林业局工作。
“我觉得位置挺合适的,广场也不大。这房子240多平米,价格合适。”郑恩生说,他向王敬先反映,房子位置不错,靠近儿童单元,不太显眼,对王敬先影响不大。王敬先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说他想借钱买房子,但他从来没有打算拿钱。于是郑恩生就主动用林口林业局的木材销售款买下了这个房产。王敬先答应了,后来又给局里分配了更多的经费和项目。
根据判决,郑恩生安排下属计算了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第一季度冬季运输段的木材成本。在保证板材的前提下,他算好利润,看能剩下多少木材销售款,最后算出剩余金额约2000万元。他安排财务部陈某某将2000万元中的1400万元汇给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再将1300多万元的粮食补贴汇给前述房地产公司。
郑恩生还承认,时任省林业厅厅长、资源厅厅长的王敬先是他的直接领导。资源局有权监督林口林业局的可持续经营,林口林业局的可持续经营存在违规行为。王敬先在这方面给了一些便利,使林口林业局积累了一些资金。为它买房,有利于林口林业局的发展。
郑恩生除了用公款行贿外,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了几千万。
根据判决,2016年12月,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程某某找到郑恩生,提出在林口林业局购买木材。郑恩生同意后,指示收银员违规为程某某虚开300万元木材预付款收据。郑恩生告诉程某某,不用交钱,凭收据运出木材出售后,这300万元木材在郑恩生退休后,暂由程某某保管自用。
2018年2月,为配合牡丹江市纪委对林口林业局粮食补贴的调查,郑恩生安排单位会计以土地承包收入的名义将单位账户中的1851万元存入林口林业局基本生产账户,并谎称1851万元中的1800万元是向程某某借款。2018年9月,林口林业局先后向农民收取土地承包费2000多万元,郑恩生指示财务部出纳从其中提取现金1800万元交给程某某,其中300万元用于支付程某某项目的余款,其余1500万郑源恩生要求程某某退休后留作个人使用。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恩生为自己占有骗取公款18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而且作为林口林业局的法定代表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为自己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应该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2019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恩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20万元;其1800万元的违法所得被依法上缴国库。
编辑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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