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豫章书院”案一审宣判,创办者等多人犯非法拘禁罪获刑
7月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张羽书院首次宣告成立。
当天下午,审理此案的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一审法院认定吴君宝、任伟强等五名被告人非法拘禁罪成立。其中4人被判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判决显示,被告人吴君宝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被告人任伟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七个月;被告人张顺、曲文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十一个月;被告人陈斌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
青山湖区法院驳回原告、周某(网名“北碚”)和姚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据此前报道,张羽书院全称南昌市青山湖区张羽书院修身教育专门学校,由吴君宝于2013年5月创办。2017年10月,“张羽学院”被曝涉嫌非法拘禁学生。之后学校停课,部分学生陆续报警。
案件经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调查,于2020年1月移送青山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张羽书院院长吴君宝、张羽书院院长任伟强及三名教师(导师)张顺、曲文宽、陈斌被公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起诉。
根据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的起诉,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吴君宝、任伟强等人知道自己的学校不具备心理教育和心理治疗的资格,仍然违反学校许可规定,在学校对新生任意实施所谓的“森田疗法”。学校里设立了所谓的“小黑屋”,大一新生经常被关进“小黑屋”七天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吴君宝和任伟强以“小黑屋”的形式禁闭了240多名学生,“禁闭时间从3天到10天不等”。
今年4月29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通过网络视频审理了该案刑事部分;7月3日,法院审理了该案的附带民事部分——三名在张羽学院接受过“教育”的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判决表明,法院认定了几名被告人自首和坦白的情节。在本案庭审阶段,很多被害人和律师都质疑过吴君宝等人是否自首。
7月7日下午,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微告诉记者,他将向法院上诉,并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编辑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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