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男子上岗次日操作失误致20万元损失,公司起诉索赔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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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第二天,郭先生被指控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损失20多万元,被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月16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郭先生仅工作一天多,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郭先生的工作责任,应承担损失,驳回公司诉讼。
原告起诉一家数码科技公司,称郭先生于2019年12月17日入职公司担任运营经理。入职后第二天,郭先生在账户运营过程中错误设定优化目标,导致公司消费23.2万余元。郭先生入职三天后,申请离职。经过多次协商,郭先生拒绝赔偿公司的任何损失。因此,公司以郭先生的行为严重侵犯公司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今天的网上庭审中,郭先生表示,加入公司时,他向领导明确表示,自己对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并不熟悉。领导承诺老员工李会帮助他熟悉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的操作,录音为证。但之后公司也没有指派任何人对他的工作进行指导。
其次,郭先生说,公司在不给新员工提供任何组织培训的前提下,把庞大的项目交给了刚入职不到两天的他,出现了重大失误,公司要承担全部责任。“我入职还不到两天,在公司也没有拿到任何报酬。我不应该承担商业风险。”郭先生说。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公司称郭先生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未提交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表明郭先生工作职责的文件等。鉴于郭先生在公司仅工作一天以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公司诉讼被驳回。
编辑陈成
标题:(时事)男子上岗次日操作失误致20万元损失,公司起诉索赔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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