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外卖员送餐途中撞伤人,法院判骑手平台连带赔偿
外卖兄弟送餐时撞到路人,送餐平台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类赔偿纠纷。近日,吴兴区法院裁定,【/s2/】外卖兄弟与配送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12月的一天,外卖哥小王接到一家配送公司的订单后,像往常一样赶去送货,很快就碰到了过马路的行人老阳。【/s2/】交警认定小王开电动车太快,不注意路面保证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老阳应对违反规定横穿马路负责。
受伤送往医院后,老阳花了4万多元医疗费,被认定为八级伤残。由于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讨论,【/s2/】老阳起诉分销平台公司、保险公司小王,索赔16万余元。
小王说:“开快车我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我也想把外卖带给客人。这不是公司的责任吗?”
【/s2/】配送平台认为,【/s2/】虽然交通事故发生在送餐期间,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小王开车太快,老阳在过马路。“和我们公司关系不大,我们从来没有和小王签订过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
据了解,小王注册为某配送平台的配送员,平台完成配送任务后支付了相应的报酬。注册当天,配送平台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小王投保了人身责任险,第三方人身伤害保险限额为10万元。
【/s2/】最后,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老阳7万余元,经销平台和小王在保险赔偿之外共同赔偿老阳2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王配送平台投保的保险明确表示,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是经销商在配送过程中的疏忽造成的,每次事故赔偿比例为80%。【/s2/】配送平台与小王形成雇佣关系[/s2/],责任保险赔付后,不足部分由配送平台补偿。但由于小王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可以认为其有重大过失,因此应与分销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践中,由于外卖骑手和配送平台的雇佣模式不同,各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同。”法官提醒外卖骑手送餐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各配送平台也要规范用工,加强对骑手的管理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原标题为“外卖人员送餐伤人,法院判决骑手平台赔偿”)
标题:(时事)外卖员送餐途中撞伤人,法院判骑手平台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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