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两部门: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纳入全国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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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估制度,重点节点突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将学位论文的欺诈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该文件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零容忍”,一旦发现,应根据法律法规,迅速严格地进行彻底调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党纪、校纪和学术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未能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单位应追究责任。将学位论文的欺诈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文件指出,要坚持质量检查的先进性,充分发挥资格审查、论文开题、中期评估等关键节点的筛选作用,完善评估组织流程,丰富评估方法,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收紧课程考试。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和退出机制。对于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按照培养计划尽快分流和退出,做好学生分流和退出的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年的管理。
(原标题为“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学位论文造假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标题:(时事)两部门: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纳入全国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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