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道)律师妈妈与儿子签零用钱协议:生活中并非都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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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一名律师的母亲和她10岁的儿子签署的四份协议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关注。有人认为签订协议有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建立,也有人认为协议缺乏人情味。这位律师的母亲告诉记者,在过去的五年里,孩子从被动签署协议成长为主动参与协议,习惯了在协议中充当“乙方”的儿子,越来越意识到规则和凭证的重要性。
▲吕和儿子五年内签了四个协议。
“经双方确认,零花钱20元将于每月10日发放,以上零花钱主要用于购买文具、书籍、人际交往、零食。超过金额5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乙方承诺不在学校内购买零食。如果价格上涨,乙方需要增加零花钱金额,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这段话出自广东省东莞市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吕与儿子于今年10月10日签订的《补贴补充协议》。
记者看到,这份补助款补充协议,甲方写的是“小人之母”,乙方写的是“小人之母”,共七条,分别规定了“补助款的用途和金额”、“乙方领取补助款的条件”、“乙方领取额外补助款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最后一项是特别提醒,内容是“乙方表示非常乐意认可上述制度,并愿意遵守和执行”。
正规法语只描述20块钱的零花钱协议。这个充斥着“错与错”的约定,很快引发了一度被媒体报道的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表示,这种教育很新颖,有利于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有网友质疑,用冰冷的协议条款禁锢孩子的童年有些不近人情。
陆告诉记者,这份《补助款补充协议》是儿子主动签署的,并不是母子之间的第一份协议。"从他五岁到十岁,从幼儿园到小学,我们已经签了四份协议."
“在签署第一份协议时,他不知道协议的概念是什么。他只知道签了就能得到好处,就签了,让手印按手印,他很乐意配合。”吕回忆起王签第一份协议时的情景。
相比之下,王已经能够独立更新协议,与父母讨论协议条款,识别母亲在签署协议时玩的“小把戏”。“他对这个协议有点不满,觉得没有约束大人的条款。比如他建议我晚上9点前不回家,罚款5块钱。”吕对笑道:
在吕看来,“乙方”王越来越意识到规则和凭证的重要性。
来自《北京青年报》
值班主编邓智勇
值班军官陈少峰
值班编辑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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