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17岁女同学遭袭胸,男生踹伤猥亵者,不算见义勇为还被刑拘
踹调戏女伴的男人,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据报道,湖南永州市17岁女孩小雪(化名)被52岁男子牟磊袭击胸部。然后小雪报警,带着雷和男友胡一起来到商场的监控室。因为雷跑了,胡踢他控制他。
警方协调后,小雪和牟磊达成调解协议,牟磊赔偿他300元。雷因被踢伤住院,踢伤造成轻伤,胳膊和腿粉碎性骨折。他向胡索要20万元。
小雪和胡没有想到的是,8月21日,永州警方向胡发出了拘留通知书,同日,胡因涉嫌故意伤害(轻伤)被刑事拘留。据警方称,胡的行为并不勇敢。
8月25日,@冷水滩公安局发布了一份案情报告:雷某跑出监控室,被胡某追到停车场,胡某用脚踢了他三脚和空两脚,导致雷某两处粉碎性骨折。
踢猥亵男童的父亲:
【/s2/】被索赔20万,希望检察院监督重新调查【/s2/】
25日,记者采访了(化名)的父亲胡。
记者:你认为简报怎么样?
胡:在案件报告中,没有提到雷猥亵妇女的两起案件。而且听我孩子的说法,他只踢了他一脚(雷某某),没有攻击他两次(雷某某),没有二次伤害。【/s2/】案情报告中,并无雷某在女孩报警时明知自己违法而逃跑的细节。到目前为止,警方对他(雷某某)承诺的行政拘留仍然是空谈的一纸空文。事实上,他是7月2日出院的。
【/s2/】记者:你有没有给雷某某交过一万块的医药费?
胡:是的,出于良心,我们也希望他(雷某某)早日康复。
【/s2/】记者:你在医院见到雷某某本人了吗?
胡:是的,他骨折了,不能动。我记得受伤报告是轻伤。
【/s2/】记者:事发后,女孩是否接受300元赔偿?300元叫什么?
【/s2/】胡【/s2/】:孩子事后说的赔偿300元。当时派出所把猥亵者带到派出所,让女孩们检查身体。这300块钱是医院检查费和女生打车费。他们事后签了协议,不会追究对方责任。
记者:协议在哪里?警察当时是怎么处理雷某某的?
【/s2/】胡【/s2/】:协议没给。他没有追究责任,让他(雷某某)走了。
记者:在派出所咨询的时候是什么情况?
【/s2/】胡【/s2/】:当天,我带着律师陪同孩子。对方有一个自称是他亲戚的人。乍一看,他是个社会人。我担心孩子会受到影响,所以我要求警察不要让孩子与对方有面对面的接触。后来对方索赔20万,我家条件一般,觉得不合理,就没说。
【/s2/】记者:监控录像中,两个孩子手拉着手,警察报告说是男女朋友,对吗?
胡:他们可能说得更多。
记者:下一步你有什么计划?你会考虑请律师还是保释?
胡:希望检察院监督复查。这几天几乎没怎么睡觉,吃饭也很难。律师邀请,但没有考虑起诉公安。我们不明白要求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承认你的孩子是错的。我不敢想。
记者:你的心是什么?
胡:失踪儿童。孩子热爱音乐,弹吉他,唱歌,想当音乐老师。这几天一直在看他的照片,很难受。他没有受苦(痛哭)...我担心他在看守所,也担心他的未来。孩子因为这件事受到了高考的影响,现在被拘留了。他以后的生活呢?早知道这样,我早就把铁锅卖了,答应赔偿他(雷某某)20万!等事情结束了,也许我儿子就不会被拘留了。都怪我!
记者:你的期望是什么?
胡:希望有关部门能公正处理。【/s2/】同时希望对方被猥亵的女子(另一个当天胸部被猥亵的女孩)能站出来指证雷某某[/s2/】。
律师:受害者在维权时也应注意方式方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梁山表示,故意伤害罪是以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为目的的犯罪。见义勇为行为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见义勇为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全,通过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通过抢险救灾、救人等手段,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勇敢主要表现在打击“正在进行的违法侵权行为”,需要很强的时效性。
据赵梁山分析,本案中,如果雷猥亵女童,胡踢了雷,造成轻伤,胡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不构成犯罪。
然而,本案的事实是,【/s2/】女孩被雷肘击后,她和胡选择了报警,要求监控,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时,雷对该女子的猥亵行为已经结束。当在监控室被查出时,胡踢雷的行为是为了防止雷逃跑,而不是为了避免正在进行的违法侵权行为。胡的行为造成了雷的轻伤,这是故意伤害,不是见义勇为。
赵梁山认为,【/s2/】雷虽然先违法,但被害人在维权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尽可能采取非侵害性措施拖住侵权人或寻求其他帮助,不要意气用事,否则得不偿失。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认为,“轻伤”实际上是司法认定中较为严重的伤害。就本案而言,牟磊的两处粉碎性骨折实际上是更严重的损伤。可以认为,胡的踢腿行为很狠,甚至太狠。判断胡行为造成的伤害结果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将是本案的重点之一。
邢欣还分析说,我国刑法没有“逞强”的规定。《刑法》第二十条明确了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国家、公共利益、人身、财产等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给违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雷的违法侵权行为已经结束。即使胡某怀疑牟磊会继续不法侵害并踢开牟磊,【/s2/】其行为应视为事前防卫或假想防卫。这两种防卫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s2/]
邢欣坦言,社会提倡勇者无畏,但如果违法侵权行为已经停止,要注意制止行为的力度。
标题:(时事)17岁女同学遭袭胸,男生踹伤猥亵者,不算见义勇为还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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