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八旬老人刚结婚又闪离,法官一查竟是亲兄妹!
刚结婚两个月的“老同伴”和他们一起来到法院,在关系看起来不错的时候,他们竟然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案件!
案例审查
八十年代,两位老人“闪婚”“闪走”
根据身份信息,“我的丈夫李新辉出生于1939年,今年81岁。他的妻子李心春生于1943年,将步入晚年。结婚证显示,双方结婚登记日期为2020年4月。但仅仅两个月后,他们就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立案后第二天,原告的代理人告诉法院官员,双方都愿意离婚。在经纪人的陪同下,两位老人一起来到法院,要求调解离婚。
令法官惊讶的是,他们亲密而愉快地交谈着。而且原被告和被告的名字只有一个字之差,而且都是80多岁才登记结婚,不到两个月就“闪了”,引起了法院官方的警惕。
这个“假情侣”其实是“真兄妹”
“凭我多年办案经验,直觉知道这个案子可能有隐情。”这位官员说。在组织调解之前,她通过电话询问了当事人所在社区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让她大吃一惊:他们是兄弟姐妹!
“凭我多年办案经验,直觉知道这个案子可能有隐情。”这位官员说。在组织调解之前,她通过电话询问了当事人所在社区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让她大吃一惊:他们是兄弟姐妹!
法院裁定这桩婚姻无效
面对他们的“欲盖弥彰”,法官认真解释了法理,表示对他们的关系和结婚动机有了初步了解,希望他们如实陈述事实。如果他们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虚假陈述,法院将对他们实施罚款或拘留等民事制裁。
震惊于法律的威严,当事人终于认可了他们的兄妹关系。
两人坦承,由于李心春的位置即将被征用,他们于今年4月登记结婚,以便将李新辉户口迁到其位置,从而在征用期间获得相关利益。
婚后第二天,李新辉以夫妻的方式将户籍从湘阴县迁到原告处。
在世俗眼光和舆论的压力下,两人心里也在煎熬。考虑到李新辉的户口已经迁移,她起诉望城区法院要求离婚。
经审理,法院认定原被告与被告是兄弟姐妹,这是《婚姻法》所禁止和无效的,依法裁定原被告与被告的婚姻无效。
编辑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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