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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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国家医保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全社会关于完善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改革个人账户的意见。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有20多年的历史,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目前,我国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约为3.29亿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为8276亿元。个人账户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参保人员门诊保障不足、缺乏互助保障功能等弊端逐渐显现,是新一轮医保改革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根据征求意见稿,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破冰的关键点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仍然保留,但门诊互助功能增强。其中,有三项核心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互助保障机制。比如普通门诊覆盖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从50%开始。逐步扩大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殊疾病。疾病的范围;二是完善个人账户统计方法。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有自己的调整方法。具体标准由省级医疗保险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指导统筹地区确定;三是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参保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范围扩大到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探索配偶、子女、父母等个人缴费参加居民医保的方式。
这次改革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作为新一轮医疗保险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将门诊医疗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互助保障机制。
医保专家指出,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改革思路,改革后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现有的资金将保持不变,当期新纳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将“减少”,但“减少”的部分实际上转化为加强门诊。事实上,由于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的提高,拓宽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提高了被保险人的整体保障水平,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也会进一步提高。
标题:(健康知识)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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