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被“双开”
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原福建省委常委、原省政府副省长张志南严重违纪违法立案调查。
▲中央纪委网站截图
经过调查,张志南丧失了“四个意识”,背离了“两个维护”的要求,在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未能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敷衍应付,作风浮躁,形式主义;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务,违反规定为家庭成员和亲属谋取工作调动和经营方面的利益;家庭作风腐败,纵容默许家庭成员和亲属利用职权和职责影响利润;生活腐败堕落,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公权力为工具谋取私利,从事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推动土地使用审批,获取财政补贴,申请银行贷款等。,并非法接受巨额财产。
张志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失职,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s2/】决定给予张志南除党员身份;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给予他开除公职的处罚;终止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资格;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张志南简历[/s2/]
张志南,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福建龙岩人,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央党校。
1991年3月起任福建省上杭县县长;
1993年2月至今,任上杭县委书记;
1995年4月起任龙岩区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自1997年3月起担任共青团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自1997年10月起担任共青团委员会书记;
1998年2月起任三明市委常委(主任级)、副市长;
2002年5月起任省政府副秘书长(主任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2005年5月至今,任省委书记、省发改委主任(2004.09-2007.07);
2008年1月至今,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发改委主任、省委书记,2008年8月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0年4月起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11月至今,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18年1月,他在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省政府副省长。
十七大和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中共福建省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简历摘自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为“原福建省委常委、原省政府副省长张志南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标题:(时事)福建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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