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国家卫健委确定互联网医院运营细节,可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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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相关情况。这种管理方式最大的创新之一就是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分类监管,分为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三大类。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互联网医院提供的服务必须在实体医疗机构实施,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为法律责任主体,合作各方根据合作协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进行审批,并对所有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在线医疗服务进行监管。
国家卫健委医疗卫生管理局副局长焦亚辉:包括对医务人员资质的监管,包括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包括对处方流通的监管,包括对信息安全的监管等。我们要求只要通过互联网开展医疗服务,就必须连接到互联网平台进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方法明确,所有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确保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全过程有标记、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医疗健康”节约了医疗资源,缓解了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了对患者的重复检查,有效节约了医疗资源。
来自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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