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道)教育部:坚决禁止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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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获悉,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要求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乘坐“非法校车”,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儿童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按照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规划,组织力量对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实施网格化管理,详细排查学生上下学的交通方式,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上下学的车辆型号和数量,并长期坚持。
对于民办幼儿园和无办学资格的幼儿园,要定期进行重点监控,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向学生家长寄信,公布受理举报的单位、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非法校车”线索信息。调查情况应及时总结分析,并报公安交管部门核实处理。
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控制的工作机制。在上下学高峰期,学生要在学校周边道路上增派人员,加强巡逻执法,做好道路管理工作。要加大对未取得校车标志、拥挤、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非法校车”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取缔,有效编织密集的校车安全防护网,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跑、谁负责、谁接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家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调查,发现仍有学生乘坐“非法校车”往返学校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严肃追究责任。在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应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校车安全管理不重视、组织不得力、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自齐鲁晚报
值日官黄桐中青
值班编辑黄静
标题:(教育报道)教育部:坚决禁止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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