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获刑24年!西安“最牛村支书”葛七宝等5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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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Xi市惠义区人民法院在国家扫黄办公室的监督下,对葛奇宝等53名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被告人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通过审判裁定
2000年,被告人葛七宝携家眷聚集社会闲散人员,以非法手段当选为Xi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北辰村党支部书记。
在控制了北辰村两个村委会后,葛七宝等人垄断了村内资源,通过挖沙石、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手段侵吞集体财产,谋取巨大经济利益,并养了不少打手,逐渐与李公平、张钧安等村委会成员、葛、葛婺源等家庭成员,依托物流公司、北辰农贸市场等经济实体,相互扶持,相互融合,形成
自2000年以来,该组织非法敛财,谋取经济利益,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非法占用农用地,形成了对北辰村及其周边地区的非法控制,独霸一方,严重损害当地经济。
这53名被告涉及55项犯罪和11项非法事实。
法院判决
被告人葛奇宝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寻衅滋事、盗窃、强迫交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妨碍公务、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聚众斗殴、侵占职务、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妨碍作证、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余29名黑社会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1年9个月不等。
该组织的四名主要成员的个人财产被同时没收,25名黑社会组织成员被同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对案件认定的黑社会组织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积累的财产和收入,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还赔偿金。
10个黑社会组织“保护伞”被判处16年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不同数额罚款。
其余13名未参与黑社会组织的被告也被判处刑罚。
标题:(时事)获刑24年!西安“最牛村支书”葛七宝等5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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