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菏泽住建局解释“取消限制转让”:有需求且炒房空间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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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取消限制新购住房转让办法》的相关政策文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解读。12月20日,菏泽市住建局副局长谢艳梅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拆迁户有住房需求,菏泽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空炒房空间不大,因此“取消限购”不会对该市市场产生大的影响。
说明:防止房价大幅波动
18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取消了有关限制新购二手房转让期限的相关规定,随后被部分媒体解读为“启动楼市调控第一枪”。
对此,山东省住建厅初步表示,菏泽的文件“尚未备案,已要求菏泽住建局尽快解读该政策”。随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人回应说,在具体的城市措施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干预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具体政策。
19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取消对菏泽市存量住房转让限制期限的说明》,称取消相关规定符合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和城市专项政策要求,以满足部分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需求,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大幅波动。
据解释,2017年11月,菏泽市出台了限制新购二手房转让期限的相关规定后,很多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尤其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为办理不了转让手续,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转让期限限制的呼声非常迫切。
近年来,受转让期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呈现出快速的同比增长势头。为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大幅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经认真调查评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关于限制新购二手房转让期限的规定》。
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
12月20日上午,菏泽市住建局副局长谢艳梅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菏泽市取消转让期限限制的初衷是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购房需求,特别是那些获得货币补偿的居民。
“(让他们)看着县城里的房子能接着住,不用看拍卖行,再等个三五年。”她说,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市场,让买家有更多的选择。针对群众反馈,住建局在大量调查确认不会影响市场后,决定取消对转让期限的限制。她说,北上广一线城市的居民可能更关心这件事,引起了很多讨论和误解,而菏泽对这件事关注很少。
谢艳梅介绍说,菏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比较稳定,空的炒房空间并不大。去年,由于山东省青岛、济南等城市房价波动较大,菏泽市住建局根据山东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下发了限制转让期限的相关文件。她说,考虑到菏泽市的房地产调整,不仅满足了一些人的购房需求,而且对市场没有产生很大影响,表明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2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来到菏泽房产登记中心牡丹支行,发现来来往往的人不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19日取消限制转让期以来,已有人前来查询,但尚未有人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新京报
值班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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