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药品带量采购将在北京等11个城市试点,药价有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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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记者了解到,国家联合采购试点办公室9月11日在上海召开工作座谈会,会上介绍了药品集中采购的要求和操作方法。来自国家医疗保险局等政府部门的人士、11个试点城市的征集团队人员、50多家国内外医药公司和行业专家出席了会议。
据与会者向《国家商报》记者透露,药品集中采购是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仿制药品种。全国药品集中采集试点将在京、沪、津、渝、广、深、沈、大、Xi、成、厦等11个城市进行。
上述人士表示,截至集中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试点品种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仿制药中选取。而且设置了三种集中采购形式,采购量占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消耗量的60%-70%。
其中三种采购形式如下:入围3家以上,招标采购。入围2,协商购买。入围一个,协商购买。
此外,采购周期为一年。"一年内用完合同金额,明年再来竞争."此人表示,在重新采购时,更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参与进来,竞争将更加激烈。
同时医药公司的付款也有保障,城市要求医疗机构至少要提前支付生产企业采购金额的30%。
这位人士表示,在不低于30%购买金额的基础上,各城市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水平统筹安排。我从会上得知,上海目前可能会全额支付。
在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方面,以选定企业的选定价格作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而不是购买部分的60%至70%。如果药价高于选定价格,患者自行承担。低于中标价格的,予以报销。
据该人士透露,企业的价格申报和议价将于10月中旬当天举行,结果将陆续公布实施。“4+7城市落地时间不同,有先后顺序。”他说。
来源是《国家商报》
刘,编委值班
值班军官陈少峰
值班编辑李超志
标题:(经济)药品带量采购将在北京等11个城市试点,药价有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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