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创新转型抓机遇 服务民生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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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业务服务于各类金融机构客户,发展条件优越,平台多,潜力大,这与金融改革的进展和市场的成熟密切相关 随着金融改革和经济转型的加快,主动创新和转型的能力以及对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未来的业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在允许银行混业经营之前,商业银行进行一体化经营的基础大多集中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上,因此关注和努力金融机构的业务具有特殊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致力于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金融租赁、资产管理、汽车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客户提供服务。近年来,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有助于改善民生。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商业银行自身转型的重要着力点,它率先走上了创新转型的科学发展道路 引领创新,顺应市场需求自股改上市以来,建行积极响应国家引导,稳步推进一体化经营,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建行按照“全面、多功能、集约化”的战略定位,在发展本行主营业务的同时,加快发展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非银行业务,努力为各类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成为功能齐全、同行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针对2000年至2006年证券业下行调整和券商资金紧张的情况,为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中国建设银行率先推出同行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新业务,先后与25家证券公司签订股票质押贷款合同。中国建设银行特别席位共质押股票400多亿股,提供近200亿元股票质押贷款融资服务,同时保持贷款零不良率,有效缓解证券公司财务压力。 针对证券行业结构调整和资本投入增加所面临的流动性管理困难和融资需求迫切的问题,中国建设银行于2010年在行业内积极试点银行间融资业务利率市场化管理,首次推出以每日市场化浮动利率定价的金融机构账户透支服务,有效解决了客户对在途短期资金的融资需求,受到证券公司的广泛好评和认可;2012年,重启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次级债发行,积极参与证券公司债券投资,加强金融投资和资产管理合作,为行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创新业务快速发展 2006年以来,建行大力培育银行保险市场,并在资产、托管、股权投资等非代销领域不断扩大合作 2006年,建行抓住保监会开展保险公司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工作的机遇,利用自身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开发了“融宝通”产品,成为该项目的托管人和独立监管人 2007年,建行重点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开展资产业务合作,逐步开展对合作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工作,为银保与保险公司在资本借贷、债券回购、次级债互购等方面的合作提供保障。 2008年,为了解决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大企业的供应链融资需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信用保险保理业务,这是国内保理业务的新品种 2009年,中国建设银行与保险公司在互购次级债领域开展了新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了双方的业务合作 此后,随着中国金融业务一体化运营的加快,2009年底,建行与荷兰国际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太平洋安泰50%的股权,2010年底,又收购太平洋安泰1%的股权,之后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为建行的子公司之一,实现了合作模式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升华 践行责任助民生改善除了充分发挥服务客户、服务全行的基本功能外,建行还积极寻求金融机构业务与社会、与时代的契合点,努力履行国家各大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全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2011年,建行积极试点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融资服务链延伸至公众和中小企业客户,率先推出行业内公开质押融资监控服务,积极为持有证券的机构投资者提供金融融资。通过证券质押,中小企业可以开拓其他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压力 通过与证券公司共享信息资源、优势互补、联动营销,解决了许多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和方案 建设银行对证券质押融资的评级、审批、风险控制等流程和业务模式已被业内多家券商学习借鉴,为证券公司开展约定回购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针对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的棚户区改造热门项目,建设银行通过与政策性银行的创新合作,间接参与民生工程,有效帮助实体经济,促进民生改善 根据该计划,CDB将增加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 除了获得央行的补充抵押贷款(psl)外,如何有效补充低成本资金来源已成为影响棚改项目进展的关键因素 建行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制定了科学的规划,充分发挥了开放建设两家银行的传统合作优势,积极探索与CDB合作的新模式,推出了“项目代理+同业存款”的贷款结算综合合作模式 仅在云南省,建行就先后与CDB开展了“2013年云南省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昆环高速公路东南段工程”、“红河州棚户区改造工程”等多个项目的贷款结算综合合作,涉及信贷资金200多亿元 获得代理资格后,建行进一步理顺了资金监管流程,提高了代理服务质量。一方面为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项目资金来源问题,实现了建设银行、开发银行、地方政府、项目业主和棚户区居民的双赢。 构建平台布局,发展未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系,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必然选择 从国际趋势来看,金融业的一体化和一体化也应该成为中国金融机构增强竞争力、扩大业务范围和提高盈利能力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积极鼓励创新的政策大力出台,为金融机构发展跨平台业务和跨境竞争创造了条件 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对同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路径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在分析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国内外各种金融机构的发展轨迹和差异,提出了国内各种金融机构目前的发展趋势,以及商业银行与其合作的主要影响和潜在需求。最后,提出了三条发展路径:综合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跨金融平台的领导者和协调者、最广泛的银行间交易所的媒人 综合投融资服务提供商是指建行充分利用自身在客户、网络、资金、产品、信息、人才、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投融资解决方案,在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机构客户、有投资需求的高净值客户与机构投资者之间搭建桥梁。 资金来源可以是建设银行信贷理财等表内资金,也可以是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等合作金融机构的外部资金;资本投资是能够成熟运用建行风险控制技术,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监管部门规定的领域。主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微企业、城镇化建设、农业、农村、农民等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 跨金融平台牵头协调人是指建设银行承担总体方案设计、邀请参与机构、召开参与机构会议、沟通投融资需求等主要工作。在双边和多边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行传统金融机构业务产品中的创新服务。 最广泛的银行间交易媒人是指建行以人民币银行间资金议价业务为原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对全行流动性无重大影响的前提下,放开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客户群体范围,在最广泛的机构客户范围内进行交易。 创新工作的进展得益于各界的支持与合作,也凝聚了广大建行人的智慧和汗水 各金融机构客户之所以选择长期坚定不移地与建行合作,不仅是因为信任建行强大的服务团队和服务网络,也与长期以来关注民生、服务社会、不断突破、创新转型的经营理念密不可分。 通过将“与客户共同发展,与社会共同繁荣”的社会责任理念融入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中,本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不仅赢得了银行间业务的创新发展,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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