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女子在玩偶中藏毒49克快递给丈夫,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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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法院)获悉,法院以走私贩毒罪判处杨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张某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8万元。
据杨浦区法院介绍,与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相比,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阿普唑仑、芬太尼等毒品日益增多,正在成为禁毒工作的主要对象。
回顾案情,被告杨某某是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他招募业务人员在lookchem网站上发布furafentanil等粉或水晶的图片及其foxmail邮箱和skype账号。客户联系业务人员,通过西联账户和比特币账户向杨支付货款。
2018年7月,杨联系家人将货物邮寄至货代公司,然后通过货代公司将呋喃芬太尼从本市邮寄至境外,被海关查获。经调查,牟阳走私销售了1800多克呋喃芬太尼。
在另一起案件中,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张某某与其丈夫邵某某(已判刑)事先约定,甲基苯丙胺被张某某藏在玩偶里,由快递从武汉运至本市,送至邵某某处。两天后,邵某某被捕,警方从邵某某住处的玩偶中查获冰毒49.03克。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能够使人成瘾的国家管制毒品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2017年3月起,呋喃西林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作为新型精神活性物质被列入我国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补充目录,也属于《刑法》规定的药品类别。
最后,法院做出了前述判决。
杨浦区法院表示,新药种类越来越多,公众对新药的危害缺乏正确认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新药的人比以前更加复杂,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邮件已经成为主要手段之一。支付方式也多样化。加强对物流运输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有效监管,对禁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医院将继续坚持禁毒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各方,依法惩处毒品犯罪案件,维护
编辑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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