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10岁男孩破解共享单车骑行被撞身亡,ofo被判赔6.7万
本篇文章2566字,读完约6分钟
6月12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中国首例12岁以下男孩骑自行车共享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白克劳克科技有限公司应向两原告的父母支付赔偿金6.7万余元,驳回两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审查
2017年3月26日下午,小学四年级的高笑和三个朋友在上海的一条小巷附近玩耍。这四个人没有通过应用程序扫描代码,就解锁了一辆ofo自行车共享车,然后上路了。
高笑沿着天通路线从东向西向后骑行。13时37分左右,他骑到天童路、曲阜路、浙江北路交叉口时,与王驾驶的一辆大客车相撞,随后摔倒在地,从客车前侧进入客车底部。被医院抢救后当天被碾压死亡。
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公交车司机王在左转时疏忽观察路况,在未满12周岁的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疏忽观察路况。两人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责任人是王,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高笑的父母认为高笑未满12岁。由于白克劳克公司忽视了放置在公共开放场所的ofo单车共享的管理,且安装在车辆上的机械锁码是固定的,很容易被人工破解。使用后锁定程序不符合习惯,解锁率高。同时,车身上也没有张贴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准乘车的警示牌,导致事故发生。
同年7月,的父母向上海市静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拜克罗克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自行车,更换为更安全的智能锁,同时要求被告拜克罗克公司与肇事公交车司机王(后公交车租赁公司同意承担王的全部责任, 两原告撤回对王)及其雇主、公共汽车租赁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经济损失共计860多万元。
法院听证会
上海市静安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与事故涉及的机动车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与白克劳克公司发生了生命权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为了尽快获得交通事故保险金,高笑的父母表示将首先处理本案中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然后再与白克劳克公司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2018年3月6日,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作出判决,裁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高笑父母55万元以上(含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高笑的父母已经收到了相应的交通事故赔偿。
同时,的父母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将白克劳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白克劳克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自行车,并更换为更安全的智能锁;对两原告的死亡赔偿金合计60多万元;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700万元。
两个有争议的点
1.被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被告是否拜klock公司?
高笑的父母认为,相关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时,受害者必须年满12岁,因此他不应在道路上骑车。但klock公司已经在公共场所投放了大量自行车,app上或车身上都没有警示标志告知受害者不要骑行。另外机械锁容易被手动破解,容易避开app程序,存在安全隐患。
据被告白克劳克公司称,自行车事故发生当天,所有功能装置和制动系统均处于正常状态,车辆没有任何缺陷。另外,app注册协议明确建议用户不得使用12岁以下的自行车,被告没有过错。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被告白克劳克公司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负有责任。白克劳克公司未能履行其对涉案ofo自行车共享的管理义务。这项义务不仅保证放置在公共场所的车辆质量合格,即车辆零部件和装置功能处于正常状态,还包括通过必要的技术措施对车辆使用者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而言,本案是指在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车辆正常流通的情况下,城市公共区域未满12周岁的未特定未成年人不能按照通常的方法乘车,但本案涉及的ofo自行车共享锁设计不符合有效防止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按照通常的方法使用车辆的合理标准。因此,白克劳克公司对本案中受害者在骑自行车时因交通事故死亡负有责任。
2.被告未能履行klock公司的合理管理义务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高笑的父母认为,白克劳克公司对车辆管理的忽视是造成未成年人高笑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他应对高笑死亡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白克劳克公司认为公司没有过错,的死亡是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法院已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其他60%的损失由受害人承担。
上海静安法院认为,虽然本案中造成事故的机动车直接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但被告klock公司在涉案ofo自行车分享的管理义务上存在过错,使得受害人容易获得涉案ofo的自行车分享,增加了受害人被道路交通事故伤害的风险,最终实际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被告未能履行klock公司的合理管理义务与受害人在骑ofo共骑自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s2/】判决自行车共享企业及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月12日上午,上海市静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白克劳克公司应当对因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两原告作为的监护人,在履行的日常行为指导、交通安全教育、监督保护等监护职责时存在严重错误。
高笑的行为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财产。同时,作为12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逆向骑自行车,忽视观察路况,未能保证安全驾驶。作为高笑的父母,两位原告在日常家庭教育中存在一些缺陷,如形成正确的公私财产道德观念、增强日常安全和规则意识等。
考虑到白克劳克公司所从事的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在事件发生时是一个新兴行业,企业的管理义务、服务水平和满足公众需求的能力都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综合考虑被告白克劳克公司对本案损害后果的过错程度及其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力, 上海市静安法院判决被告白克劳克公司对前一案中未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两名原告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人民币6.7万元。
由于前一案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确认受害人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且两原告已获赔偿,故两原告已要求白克劳克公司赔偿精神损害赔偿700万元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关于两原告要求被告白克劳克公司收回所有自行车共享机械锁并更换锁的申请,上海静安法院认为,白克劳克公司放行的自行车共享机械锁属于不明物品。这种自行车共享的推出,关系到公共利益是否受损。两位原告的主张是针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在两个原告作为个人在本案中主张这个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所以不予支持。
编辑楚伊瑞[/s2/]
标题:(时事)10岁男孩破解共享单车骑行被撞身亡,ofo被判赔6.7万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奥一都市时报是国内覆盖面最广、公信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时报之一,本站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奥一都市时报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