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道)教育App须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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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完成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从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务系统将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备案。
《办法》规定,教育移动应用是以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生活、家校互动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办法》指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商应按要求通过公共服务系统向提供商备案,并配合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备案审核工作。提供商的备案是“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办法》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学校是教育移动应用的机构用户,应当建立教育移动应用选择制度,选择已由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通过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用户。
根据通知,教育移动应用提供商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并及时在公共服务系统中上传和更新信息。从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上述两项记录的教育移动应用记录将被撤销并通知。
来源:中国青年报
值日官黄桐中青
值班编辑黄静
标题:(教育报道)教育App须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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