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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底前将取得实质进展

来源:奥一都市时报作者:钱森後更新时间:2020-10-17 11:28: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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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努力在年底前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悉,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其次,也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努力推进标准制定、系统研发等前期工作。

同时,为了解决税控设备的第三方收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还决定在部分地区对新成立的企业实行免税,为其提供开具安全可靠的增值税发票的基本服务。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无需从第三方购买金税板、税控板等税控专用设备,即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仅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也为下一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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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还就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期间的纳税申报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应。税务司副司长韩表示,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两项措施,包括两次延长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除湖北省外,全国延长至2月28日,延长的2月征收期内纳税人仍难以申报。也可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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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在疫情高危地区采取了加强控制的措施,部分企业可能仍因2月28日未复工或复产而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甚至无法提交延期纳税申报申请。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还采取了特殊的临时措施,即因疫情在2月征收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合法理由。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征收税收滞纳金,不实施行政处罚,不调整税收信用评价,不依法认定为异常户。”韩国容进一步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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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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