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北京首次利用集体土地建共有产权房,对外售价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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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首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共有产权房屋并对外出售。
12月27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大兴区瀛海镇三个集体建设用地已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拟出让土地将建设共有产权房。2019年1月16日开始招标,预计1月30日完成上市转让。
三个上市地块所建的共有产权房平均售价为29000元/平方米(含总装修费用)。
这也是北京首次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共有产权房,为政策性住房开辟了新的土地供应渠道。
北京市规划和资源委员会表示,该项目的进入有效改善了我区的住房结构,丰富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案例,并探索了改革经验。在探索改革的同时,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模式和合作生产用房建设进行了同步研究。集体建设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方式将更有效地改善合作化房居住区的生活基础设施。
此外,在探索改革的同时,要确保配套幼儿园和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统一规划,改变以往教育用地的分配模式,研究教育用地与联产房建设比例的土地供应模式,由开发单位无偿建设后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2015年,大兴西红门镇绿色工业用地挂牌出让,这是北京首个进入市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但这只是工业用地,不是住宅建设。
近年来,北京也在推广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出租屋,但根据规定,这些房子只能出租,不能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租赁住房应实现政府、社会、农民和住房保障家庭的共建共享。农民对这些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保持不变,同时可以促进城市化进程,开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渠道。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共有产权房屋将被出售。2017年9月底,北京市总结了以往各类政策性住房的经验,实施了共有产权房新政策。但这些共有产权的房屋都是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购房人和政府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房屋产权。
2017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了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
在集体土地上建出租屋的时候,业界曾经有过疑虑。这是变相认可小产权房吗?
上述两部委下发的方案强调,集体租赁住房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不得以租代售。租赁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北京有关部门也强调,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是北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土地出租屋只租不卖,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资料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值班编辑,廖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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