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国税总局放大招:抓紧研究实质性减税建议,为经营困难民企办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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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税收“堵点”和“难点”,从“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减负”5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以准确帮助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许多部门相继出台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应确保私营企业能够享受
上周末发布的这份通知,将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减免税放在首位,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贯彻依法治税原则,坚决不征超税,坚决执行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其他纳税人一视同仁。
“税务机关一直坚持平等对待私营企业。今年前三季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共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41.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云表示,通知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确保民营企业享受。
确保大幅降低企业的社会保障缴费负担
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职责的转移涉及面广,备受关注。关于民营企业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负担,通知进一步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会保障率等建议,确保企业负担整体不增加,企业社会保障缴费实际负担大幅减轻。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机制改革中确保支付方式的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反映减费要求的社会保障费收入预算,严格按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负责征收社会保障费。往年欠费的缴费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不允许自行组织集中结算。
密切关注实质性减税提案的研究
《通知》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增值税等大幅度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行包容性免税、统筹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进程的建议。发现问题的建议;并根据公众咨询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个人所得税6项特殊附加扣除政策。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将系统咨询与专项咨询相结合,动态编制、修订和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和不同类别的税收优惠指南,帮助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广大纳税人。熟悉掌握和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
税务机关应经常面对面咨询私营企业
目前,一些民营企业在市场和融资方面面临着现实问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
为了进一步畅通税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与工商联和协会商会进行面对面的协商。
《通知》的亮点之一是要求建立跨地区的中小企业涉税申诉受理和解决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明确规定了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和协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结算。跨地区税收执法标准不一致、政策执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北京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继泉认为,这对民营企业是一个很大的好处。
延期纳税适用于信用良好的私营企业
《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研究针对税收抵免好、生产经营困难的私营企业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税收扶持措施,积极推动其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表示,确实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民营企业,要积极帮助企业依法缓缴税款,缓解财政压力。
此外,为有效保障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通知强调要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增值税发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切实保障私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票。严禁对私营企业在发票收款方面设置不合理的限制。除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停开发票。
来自《北京青年报》
值班军官是李沛
值班编辑王霞
标题:(经济)国税总局放大招:抓紧研究实质性减税建议,为经营困难民企办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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