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道)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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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来了。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全”,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个学校板块具体的资助政策是怎样的?今天我就带大家去了解↓ⅵ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地方政府根据“地方优先,中央补助”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确定学前教育补助政策
1.政府资助。全纳幼儿园中有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特别是有固定卡家庭的儿童、有最低生活津贴家庭的儿童、有特殊困难援助和支助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将得到补贴。
2.幼儿园补贴。幼儿园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降低收费和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3.社会救助。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包容性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费和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免交学费和杂费。
2.免费课本。义务教育阶段向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新生免费提供一本正版学生词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贴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生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和膳食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800元。营养餐的地方试验应根据当地情况进行。
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建档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免交学费和杂费,辅以地方政府补贴和学校及社会补贴
1.国家拨款。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2000元。
2.免学费和杂费。公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未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扶贫帮扶学生)免交学费和杂费。经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招收的符合免杂费政策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杂费标准给予资助。
3.地方政府支持。一些地区出台了诸如地方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免费等政策。
4.学校补助。学校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设立学校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5.社会救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它主要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费学费为基础,辅以地方政府补贴、学校和社会补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2万名,奖学金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6000元。
2.国家拨款。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经济困难学生正式入学。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2000元。六盘山区、西藏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南疆四省四州藏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均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免学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学费。
4.地方政府支持。一些地区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地方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5.学校补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学校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俭学。
6.社会救助。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
教育阶段大专生补贴政策
多种混合资助,如“奖励、贷款、出席和豁免+绿色渠道”[br/]
1.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每年6万,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每名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
3.国家拨款。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预科生)经济困难的平均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个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期限和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校园国家助学贷款。
5.兵役院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被征集服义务兵役、被征集为士官、退役后返校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金额按照学生实际支付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还款前产生的本金和全部利息,下同)的较高金额执行;返校或进入新学校后减免学费的数额,按照高等学校收取学费的实际数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每名学生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
6 .基本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个学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由地方政府参照中央政策制定实施。
7.师范生免费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不需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也可以领取生活费补贴。对教学感兴趣,符合非师范专业要求的优秀学生,可在招生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将退还学费和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贴。一些省份的高校也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可以咨询相关高校。
8.新生入学补助计划。中西部地区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入学资助计划,解决交通费用和短期生活费。在本省高校就读的大一新生每人500元,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大一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教育部门。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陕西、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俭学。学生在学习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0.绿色通道。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名期间先通过高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学校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认定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提供资助。
11.学校补贴。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无息贷款、减免学费等。在学校,用企业收入和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的资金实施学校资助。
研究生教育补贴政策
全面享受专科生政策,奖学金标准更高
1.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人,每名学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人,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术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审办法由高等学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国家同期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拨款。支持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生活费。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年1.5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补助标准。研究生每年补助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年补助不低于1.3万元。
4.“三助”岗位津贴。为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研究资助、助教、管理资助),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兵役院校学生国家助学,基本和专科生一样。补助标准不高于每个学生每年12000元。
标题:(教育报道)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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