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互联网保险新规征求意见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监会近日公开征求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业的深入应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给行业和监管带来挑战。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载明的业务范围。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优先选择形式简单、条款简洁、责任明确、能有效保证售后服务的保险产品,并充分考虑保险的便利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理赔的及时性。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应符合风险保护的性质,遵循保险的基本原则,符合互联网经济的特点,确保产品定价合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搞噱头炒作,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定。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应承担保护客户信息的主要责任,并应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防止信息泄露。未经客户同意或授权,保险机构和合作机构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提供保险服务以外的目的。
标题:(经济)互联网保险新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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