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保险公司信披新规今年7月起实施,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状况等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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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信息披露迎来新的纲领性文件。5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2010年版相比,《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披露更多内容,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新措施已于今年7月正式实施。
具体而言,在保险公司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中,《办法》要求增加“实际控制人及其对公司控制的简要说明”。同时,近三年股东大会(股东会)的主要决议应详细披露为“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和表决情况”。
此外,在“风险评估”的内容上,即保险公司应披露的风险管理信息,在保险、市场、信用、运营等重大风险的基础上,新版《办法》增加了对战略、声誉、流动性等风险的解释要求。
《办法》除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状况、重大关联交易等信息外,还要求保险公司在披露的信息中增加“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例如,保险公司应披露上一年度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包括准备金评估的定性信息和定量信息。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准备金类型对未来现金流量假设、主要精算假设及其结果进行说明,同时按照准备金类型列出准备金评估结果,并与上一年度的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让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透明、阳光,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保险业的整体公信力,也有助于保险公司的治理能力。升级。”知情人分析。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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