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道)羡慕吗?北京鼓励中小学,有条件的可错峰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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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公布了《中小学周边交通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缓解交通拥堵。此外,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指定道路停车泊位。
不同班级不同高峰上下学
《工作计划》提出,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下午3点半课后活动的安排,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分班级安排学生错峰上下学,分散学生集中上下学的压力,减少上下学高峰时段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
在上下学高峰期,学校应组织班组长、值班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保护和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进出学校,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引导教师、学生和车辆,严格管理学校车辆的进出。每天班主任带学生到指定地点,组织家长接送。
此外,《工作计划》要求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教育培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学校应当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在每学期第一个月组织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行为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德育课、宣传栏、校园网、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
校园入口50米内禁止停车
《工作方案》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指定道路停车泊位。应根据规范设置不停车标志和标记。前方学校应注意儿童或行人标志,划定人行横道,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
建立学生上下班高峰时段交警或协管员值班制度,加强上下班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加强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
学校应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监督小组,每天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检查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告知学校范围内非法停车的车辆,加强对有关学生的教育指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的停车要求,确保学生安全快速地进出学校。
针对重点时间段和重点学校,工作计划提出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增加巡逻密度和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新京报
值日官黄桐中青
值班编辑黄静[/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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