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六部门:我国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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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8日获悉,我国将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临时价格补贴。各地在现行联动机制计算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分阶段将每月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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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保障非常重要。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将孤儿、事实上的孤身儿童和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范围。实施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通知明确指出,中央政府将通过增加对城乡低保、极端贫困人口、享受国家定期养老金补贴的特护对象的补贴,以及增加对孤儿和事实上的孤身儿童的补贴来帮助贫困人口。补贴资金分地区补贴,东部地区30%,中部地区60%,西部地区80%;领取失业保险金和领取失业补贴的人员增加的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余增量资金由地方财政担保。
根据通知,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咨询、报审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发放时间,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全部发放给贫困群众。
编辑|林飞
标题:(经济)六部门:我国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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