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报道)多所高校联合发起《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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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学校学生会干部工作中的功利化、庸俗化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10月6日,许多高校学生组织联合发起了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倡议,要求学生干部牢记自己的首要地位是学生,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官本位”的思想和作风,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求名不副实。
该倡议商定了以下准则:
第一条:遵守学生的义务。
学生干部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和学术规范,不本末倒置,疏于学习,不因学生工作迟到、早退、旷课。
第2条:牢记协会的宗旨。
学生干部应以服务学生为主要目的,从学生到学生,认真倾听学生的诉求,积极疏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真诚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第三条:永远保持理想主义的感情。
学生干部应该珍惜为同学服务的荣誉和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他们要公私分明,肯付出。他们不应该利用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铺路”。他们不应该利用担任学生干部的机会寻求“加分”、“科研保障”等私利。
第四条:脚踏实地做事。
学生干部应以满足学生为工作目标,反对浮躁作风和形式主义。要扎根同学,勤于沟通,求实务实,切忌模仿行政工作方法。
第五条:营造平等的氛围。
学生干部要牢记自己的首要地位是学生,学生会和研究生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官本位”的思想和作风,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和姿态。
第六条:摒弃庸俗的习惯。
学生干部要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廉洁纯洁的组织文化,避免吃喝玩乐,讲求排场,克服精致利己主义,坚决抵制不良社会习惯的侵蚀。
联合主办上述大会的大学生组织有:
北京大学学生会、清华大学研究生会、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北京城市大学学生会、南开大学学生会、河北大学学生会、山西大学学生会、内蒙古大学学生会、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吉林大学学生会、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会、复旦大学研究生会、同济大学学生会、南京大学研究生会、浙江大学学生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s2/】广西师范大学、【/s2/】海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贵州大学、云南大学学生会、西藏大学学生会、xi交通大学学生会、兰州大学学生会、青海师范大学学生会、宁夏大学学生会、 新疆大学学生会、石河子大学学生会、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共41个。
资料来源: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值班编辑委员会成员王冲
值日官唐海波
值班编辑陈秋实[/s2/]
标题:(教育报道)多所高校联合发起《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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