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证监会公布20起典型违法案例:操纵市场仍是打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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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9年20起典型违法案件,包括借壳欺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财务欺诈、非法信息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未披露信息交易等。
在公布的案例中,有三个典型的财务造假案例,虽然手段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虚增收入。
比如,为了履行上市前的赌博承诺,涉案公司新陆股份不断造假,2013年至2015年在账户外开户,虚开发票,组织财务造假,累计虚增收入9.3亿元,虚增利润1.4亿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金融欺诈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市场信用基础,严重损害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严厉打击。
此外,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夯实“把关人”职责成为今年监管重点之一。与去年相比,只有一家中介机构因未履行尽职调查而被罚款,今年有四家机构上市,包括新时代证券和德邦证券。
20起典型的市场操纵案件仍然是打击的焦点
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操纵市场的案件与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关。操纵市场一般是以筹集巨额资金来推高股价为基础,股市的“黑嘴”、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很多。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中,操纵市场的案例有6个,占比最大。
2019年罗山东等人操纵市场案,是近年来证监会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8年,罗山港与场外集资中介龚世伟合谋操纵包括贝蒂电气在内的8只股票,获利逾4亿元。2018年7月,该团伙43名主要成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2019年1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1人进行了一审有罪判决。
另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是,一位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市场。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吕乐联合使用资产管理账户和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飞达环保”等三只股票,总利润超过1500万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严重侵蚀了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重侵犯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一直是证券市场监管执法的重点打击对象。
编辑|林飞[/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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